二、家具的構成要素
基本要素:材料、結構、外觀形式及功能
(一)材料:主要材料、輔助材料
1、主要材料
(1)木材:家具用材的技術條件
a 重量適中,材質結構細致,材色悅目,紋理美觀。
b彎曲性能良好;
c 脹縮性和翹曲變形性??;
d 易于加工,切削性能良好;
e 著色、膠接、油漆性能良好。
家具外部用材
水曲柳、榆木、樺木、色木、柞木、麻櫟、黃波蘿、紫檀、柚木、柳桉、櫸木
家具內部用材:
紅松、本松、椴木、衫木等
鋸材:是家具業應用最廣泛的傳統材料按其寬厚比,可分為板材和方材
(2)人造板:膠合板、刨花板、纖維板
※ 膠合板:用三層或奇數多層的單板膠合而成特點:相鄰層單板的纖維方向互相垂直。
※ 刨花板:利用木材加工中的碎料與膠料拌合經過熱壓制成。
按結構可分為:單層的、三層的、漸變的
優點:
a 平面上各方向性質較為一致,結構較均勻。
b 可以加工成較大幅面的板材;
人造板常用幅面尺寸
a 可以按用途選擇所需厚度規格,使用時厚度上不
需加工;厚度尺寸:6;8;10;13;16;19;22;25;30等
b 不需干燥可以直接使用
c 便于實現生產的連續化和自動化
缺點:
a 容積重較大(用它制成的家具重量也大)
b 刨花板邊緣暴露在空氣中容易吸濕,邊部刨花易脫落,影響質量和使用壽命
c 握釘力差
d 不能在刨花板家具中進行榫結合的連接